来源 |松江检察
(资料图)
为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,全面促进诉源治理,日前,松江区检察院牵头,区司法局协同,联合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成立“松江区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”。
01
搭建“一个平台”,共筑矛盾化解新高地
区检察院在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基础上,与区法院、区公安局、区司法局加强资源融合、信息共享、力量联动,合力搭建一体化调解平台,坚持应调尽调,加强刑事和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,实现轻伤害案件全流程调解,切实把矛盾纠纷“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身边、化解在萌芽”。
02
共建“一套流程”,畅连调解对接新通道
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司法局共同会签《关于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的工作办法》,明确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适用人民调解的案件范围、调解事项、调解程序和工作衔接。区检察院牵头拟制《案件移交人民调解联系函》《案件移交人民调解告知书》《案件调解结果反馈函》《保密承诺书》等相关文书,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,增强调解对接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。
03
完善“一项机制”,构建人民调解新格局
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与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对接,及时总结检调对接经验做法,持续扩大工作受益面。以常见的轻伤害案件为切入点,建立全流程一体化调解机制,在全面审查案件背景、人员关系等基础上,加强公检法司之间的衔接协作,加快调解进程的移送流转,形成多层次、全覆盖的调解工作格局。
04
组建“一支队伍”,推动调解服务专业化
选派多名在民事赔偿等领域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入驻“一体化调解中心”,专门负责轻伤害案件的调解工作。针对一体化调解工作要求,通过集中培训与观摩交流相结合、专家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方式,丰富调解员的知识储备和化解矛盾技巧,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05
做实“一次宣传”,扩大示范引领影响力
深挖一体化调解案例“富矿”,及时总结办案效果好、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,借助媒体力量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的法治作品,并通过发布白皮书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扩大影响力。
06
打造“一个品牌”,树立诉源治理新标杆
从源头上找准诉源治理发力点,将人民调解融入到轻伤害案件刑事诉讼全过程,强化多元联动,提供一体化服务,是继承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创新之举。“一体化调解中心”将在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、更多维度参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,推动刑事和解和人民调解“同频共振”,逐步形成具有特色亮点的“轻(轻伤害案件)松(松江检察)调(一体化调解)”松江品牌。